香港民众国际期货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王振宏 将于21日公布《关于香港自贸港探索地区部署的行动》(以下简称《行动》)。
“这一行动将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将为内地与内地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也是内地与香港期货交易所之间紧密合作的主要基础。”王振宏说。
据了解,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支持香港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境外期货及期权交易、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基金管理公司牌照、通过境内设立机构从事境外期货及期权交易的行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监管部国际业务部高级委员李辉表示,期货公司国际业务部仍会支持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而期货公司国际业务部职能则将始终要放在监管主体的安全性、服务专业性、人力物力、专业性和可持续性上,境外机构在做国际业务上要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要站在国际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前台,坚持“以本土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思路,支持期货公司向境内、境外、国内的资本市场注入境外期货及期权产品。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内金融监管部副部长李海军表示,期货公司国际业务部在做国际业务时,应建立在客户资产安全和资金安全上,做大国内业务规模。要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做大现有的境外机构,大力引进境外机构。
根据《行动》,内地境内居民和港澳机构可开立外汇账户、股票账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外汇业务证明文件或离岸**币汇款凭证等境内外银行账户,办理**币外汇资金与外币现钞业务。外汇资金办理时,按规定及时向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资金,在转户过程中未使用的资金可进行外汇存款、外汇买卖。
另外,《行动》还特别强调了境外机构应选择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推动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实现在境内期货及期权业务的开展。
投资者还需要注意,随着内地期货业的发展,可以借助香港期货交易所开展境外投资者的期货、期权投资组合,进而降低风险。
虽然***还对境内期货交易所在地上海交易所开展境外期货、期权经纪业务有没有特别规定,但相关内容与《行动》的细则基本一致,可以借鉴《行动》,也应该能加强监管。
“风险提示”主要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
1、无正当理由的期货交易;
2、在监管措施实施前,未取得交易所批准的其他业务资格;
3、交易出现违规;
4、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提供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未按规定对业务进行调查、调查和检查;
6、未按规定妥善处理和作出承诺,公司尚未启动公司的整改工作;
7、在工作之余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8、公司发行证券涉嫌违规;
9、违反规定,中国***对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滥用信息披露的优势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泄露**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
10、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私下交易,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期货交易,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期货交易,甚至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期货交易,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或者泄露**信息,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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