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中的标的物。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标准化合约,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属性。其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月份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到期日都是事先确定的。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标准化合约,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属性。
3、期货合约具有的独特性是它赋予交易者在交易中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便利性。期货合约中规定了交割月份,交割地点和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易者必须按照期货合约的标准来进行交割。在期货交易中,标准化合约往往有较高的信用风险,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交易者必须按照合约中规定的标准来履行合约。
4、期货合约可以通过集中交易和对冲平仓的方式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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