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郑商所根据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展了新的市场培育工作。 一是推进业务培训,包括对客户机构期货居间人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培训,对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培训,参与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培训,参与期货公司对现有业务风险监管指标的培训,由参会人员现场解读并签署书面承诺书。二是开展联合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包括对居间人监管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评价机构会员在居间业务中存在的内部控制、数据报送、数据测评和备案等情况;要求经纪人应当建立健全和落实证券期货监管评级机构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并根据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居间人从业人员进行监管检查,对从业人员产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自律监管。 二是加强期货公司居间人自律管理,了解期货公司风险管控和内部控制。组织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多以客户开户、交易结算、持仓监控等方法为约束,向客户提供实盘交易、仿真交易、回访交易等业务,为期货公司培育了新的业务主体。包括加强居间业务内部管理,加强期货公司对客户期货投资者的代理,为期货公司创新发展提供助力,提升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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