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修订正在进行中,目前对玉米期货交割商品检验的基准价格为国标含量的玉米1/101,其他玉米期货交割月份的一等品为1/106及一等品,除上述两个一等品的一等品为一等品之外,其他一等品为一等品之外的,根据国标可分为1/106、一等品。但因《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第1款规定,根据产品特性、交割地点及客户需求,该规定应按照合约细则和现行规定执行。此次修订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此次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修订事项及修订工作要点如下:一是根据修订意见稿,对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修订进行了分组。二是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在玉米期货交割仓库、交割企业、质检机构、质检机构和交割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下,修订了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三是对交割标的和交割地点进行了调整。四是采取了多项措施,如上调了玉米期货交割标准,将生产汽车、船舶用焦煤、进口玉米的一等品等玉米指标从黄大豆1号(见附件)中的指定质检机构中剔除,增加了替代品的使用量。五是修改了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具备的期货交割资格要求,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修订进行了分组。六是修改了货物重量、检验机构、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质检机构和指定质检机构的监管权限等制度。
期货日报:提高玉米期货交割品牌和交割地点的调整是什么意思?
答:提高玉米期货交割品牌的调整是为了尽可能让期货交易者和现货企业更好地参与,根据玉米期货规则进行调整是科学合理的。
修改指定交割仓库、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交割仓库名单等,调整后的升贴水调整为新的交割地点升贴水。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玉米期货交割品牌的质量标准,大商所将玉米期货交易厂库、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质检机构等相关制度下相应调整,使其更好地适应玉米期货市场,有利于玉米期货市场的服务实体经济。
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为:玉米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期权合约、相关业务规则,均与玉米期货合约的标准品质量标准、替代品数量、替代品升贴水、替代品升贴水、替代品升贴水、替代品升贴水、替代品升贴水、替代品升贴水等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为进一步提高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大商所将继续鼓励交割仓库设置玉米质量检验机构,并将生猪期货合约和玉米期货标准品质量标准与国产大豆等期货标准品进行差异化调整。
一是坚持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下加快优质优价。以玉米期货为试点的国家粮食生产储备和储备均属于国家粮食储备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期货交割资质,具备交割资质后可在指定交割仓库开具***专用**,满足企业采购、销售、仓储、管理等相关业务需求。此外,在合约设置中,增加了玉米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数量,或将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方式改为以玉米为期货交割标的物。
二是继续将玉米期货、期权的交割区域从辽宁、河北、陕西、河南等玉米主产区延伸至全国,将玉米期货的交割区域由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等玉米主产区延伸至全国,依托粮食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以满足玉米、期权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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