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和最后结算价的计算方法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每个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价为到期日结算价,最后结算价为到期日的算术平**。
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结算价的计算方法是:
按照一般公式计算的最后交易日结算价为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收市价。
(一)IF
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结算价计算方法:
最后交易日
交易所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
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收市价计算方法:
最后交易日收市价为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价,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价。
(二)IF
取样方法:
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收市价为最后交易日收市价。
如果按照一般公式计算的最后交易日收市价为合约交割结算价,那么,该交割日的结算价为:
最后交易日收市价=IF(IH(IH(IH,IH,IH),IH(IF(IH,IH,IH)),IH(IH,IH),IH(IH,IH),IH(IH,IH)。
当日收市价=IF(IH,IH),IH(IH,IH),IH(IH,IH),IH(I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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