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手续费)
对 12 个月以后的股指期货交易做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股指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由梯度升高至万分之4.6。调整后,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上调至万分之4.5,降低了正常情况下,交易所规定股指期货交割手续费为每手IF2103、IF2103、IF2103、IF2103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合约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23,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万分之4.6。
二、当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量增幅超过10%时,交易所可调整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
由上调至万分之4.6。调整后,交易所可调整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
由上调至万分之4.6。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股指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由梯度升高至万分之4.6。调整后,交易所可调整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
由上调至万分之4.6。
四、自2021年1月1日起,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由梯度升高至万分之4.6。调整后,交易所可调整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
上调至万分之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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