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操作层面来说,与股票交易的主要制度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约价值标准和合约月份。
在所有品种合约上交易的必须是标准化的合约,一般是合约数量的3个月、6个月或7个月、12个月等,而合约的到期日必须是交割月份的17个交易日。
另外,合约月份中的期货交易最活跃的一个合约就要大于9月的合约。
(2)交易所保证金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安排自己的交易,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度投机。
(3)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
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例一般可按照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或保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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