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股票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可分为)优先股,普通股,优先股等。优先股是指上市公司依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和分配,其持有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影响,并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施加影响。优先股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特别奖励,给予公司一定的现金股利,而普通股一般不享受分红,其股利是没有固定期限的。普通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一般来说是由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般来说,优先股不是投资者所认为的绩优股,因为这类股票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绩优股。但优先股有以下三个特点:
(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而普通股一般不享受股息。普通股每年有一定的股息率,所以优先股可以按一定的股息率分配给普通的股东。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而普通股每年没有固定的股息率,因此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
(3)优先股的股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不含一年)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总额占公司利润的比例,超过了一定的限额规定的比例,也就是不能超过公司股息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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