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配套资金利好(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是利好吗)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不确定性事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3月28日发布了修订案。《上市规则》充分考虑了股票上市时间、股份结构、交易所规则、以及交易所规则等因素,制定了相关规定。
修订后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月28日,***表示,有关部门负责人已向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对象等机构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8号),从发布后的《上市规则》中,详细梳理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2022年3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布修订案,配套修改了《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于修订版的修订,修订《上市规则》有两点。第一,发行上市的条件。上市条件包括:
(1)发行人申请上市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公开发行或者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
(3)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股份转让系统,已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或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5)发行人最近3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发行人最近3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发行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9)发行人最近3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10)发行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1)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
(12)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关联交易;
(13)发行人的股权明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
(14)发行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5)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完备的股份转让系统,已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或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集中统一,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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