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期货交割的时间,其计算公式如下:
(1)期货交割的起始日:交易所对交易者规定:
(1)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四个星期五。
(2)交割单位: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3)恒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期:在最后交易日的前第三个工作日(含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将被调整为10%。
(4)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只在恒指期货交割日完成。
(5)交易时间:恒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的**时间是上午的09:00-11:30,下午的13:30-15:00。
(6)交易保证金:恒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一般交易者可以通过买卖恒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提供杠杆,投资者用自有资金进行恒指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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