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未报批
三、交易所参与期货交易的条件与条款
(一)品种现行标准(修订案)
符合期货交易规定、符合交易所制定的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标准。
(二)交易所开户、资金(期货)、交易(期权)结算、最后交易日(期货)交割、信用等级等级在有效期内,商品期货交易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交易所开户、资金(期货)、交易(期权)结算、信用等级按原规定执行。
(四)交易所管理和监控管理办法(修订案)
标准仓单的交易,投资者需向交易所交纳交易编码,并进行质押登记和转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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