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数期货标的为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是由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指数为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期指期权合约,是由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期权合约中介机构恒生指数有限公司负责招揽客户,负责招揽客户的H股分红及管理他们的H股分红派息,并收取相应的股票股息及收股息。与恒生指数一样,恒生指数期货也有非恒生指数期货。
恒指期货是以恒生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该合约是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合约的标的指数为加权指数。以恒生指数为标的物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一般以算术平**为基期,计算公式为:N=(当日结算价 上日收市价)/4 日前一收市价。该合约没有加权的年份,每月只有一个价位,即当月结算价。在此基础上,一般每个月只有一个合约的到期交割日,如当月只有一个合约的到期交割日,为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后交易日。
恒生指数期货是以恒生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其标的指数为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期权合约,是由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揽客户,负责招揽客户的H股分红及管理他们的H股分红派息,并收取相应的股票股息及收股息及收股息。
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最近两个连续月份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也是一年中的最后一个连续月份,该合约有较多的交割月份,交易量较大。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之所以有特殊的规定,就是因为这一年中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之间的换月,有时候会出现连续换月现象。
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合约到期日由恒生银行代为履行,而不是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该合约是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该合约是被当作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具有一般性,到期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因此,如果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则称为恒生指数期货的最后交易日。
扩展资料
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
1. 合约规模小,且合约可以长时间地集中于定期月份。
2. 合约月份标准化,通常月份内只有一月份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可以参与交割。
3. 交割日期方便,在交割期间不设最后交易日。
4. 合约月份有利于套期保值,为投资者规避风险。
5. 合约月份有利于集中,对价格走势的影响较大。
6. 合约到期时可以通过反向操作来对冲,也可以通过卖出远期期货合约对冲。
7. 最小持仓量:(CETOS) 1万个,交易者可以开1万手仓位。
8. 到期月份:有利于集中,到期时可选择在5月或者6月进行。
9. 每日价格波动**: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结算价高于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结算价。
10. 每日无负债结算:有利于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弥补亏损或盈亏。
11. 无交割日期:有利于集中,到期时可以选择在交割期间进行。
12. 每日无负债结算:有利于集中,到期时可以选择在交割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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