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期期货有色金属研究员 王雅静(化名):上周末(1月5日)上期所发布公告称,调整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并对动力煤期货1月合约实施限仓交易。此次调整是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有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令得市场对于大宗商品的看涨预期升温,尤其是动力煤期货价格大幅上行。
昨日(1月5日),有消息称,因“双碳”目标驱动的煤炭清洁能源需求持续旺盛,多家煤炭企业正呼吁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相关企业的增产保供工作。
郑商所有色金属期货早盘**后立即发布公告,对动力煤期货1月合约实施限仓,自2021年12月6日起实施。自2021年12月6日起,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限仓50手,自2021年12月7日起实施。
截至2021年12月6日,郑商所累计入库甲醇169.42万吨,其中大商所甲醇4.99万吨,交割库甲醇4.83万吨。其中,大商所甲醇期货成交量和持仓量分别为98.22万手、10.05万手,分别占大商所总成交量的32.5%和46.9%,郑商所甲醇期货主力合约1月23日收于2829元/吨,盘中最高曾触及2850元/吨,创出年内新高。
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合规履约水平的要求,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针对期货交易所限仓标准,研究完善相关期货品种交易限额标准,完善对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的入市限额标准,适时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限额标准的通知》。其次,针对交易所在发现客户涉嫌违反期货交易所规则,或通过其他方法对客户恶意炒作等情况,对上市公司、行业协会、投资者涉嫌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的情况,制定本指引。再次,针对未按规定及时发现、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保存、保存和使用的相关信息,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规范投资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制定本指引。最后,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和披露的违规行为,制定本指引,或者明确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行业协会、投资者涉嫌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为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多次下发关于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的意见。《通知》明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以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为准。如果年度报告显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应当予以“全额”“保留意见”;如果年度报告显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应予“全额”“保留意见”。
“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趋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亟待规范。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中期报告的要求,坚持“信息为王”,坚持“依法合规,依法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服务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已经形成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多层次、多渠道、全链条的信息披露体系,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翼虎投资董事长张坤介绍。
多渠道、全方位信息披露,是防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方式。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中长期持续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总量控制”不力、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抓手不严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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