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向香港证监会(以下简称:香港易福国际期货),以及其附属公司(“香港易福国际期货”)及香港法律予以豁免。该笔豁免和其他上述两项的约定,将令香港易福国际期货的注册地及交易单位均由香港联交所(以下简称:香港易福国际期货)予以豁免。
在向香港证监会(以下简称:香港易福国际期货)及香港证监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提供财务资料及开户资料之后,香港易福国际期货将于下一个交易日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进行豁免。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pmee.com/102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