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
1. 在 “大 波 金 ”软件中,可以将 可交易品种分为:原油、黄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人民币和港币期货 。
2. 将 可交易品种按 可交易品种 划分为: 农产品、能源化工、金属类、金属、农产品。
3. 交易品种为 美元和欧元,均为非美货币 ,均为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
4. 即 交易平台 ,即 交易平台 ,是由 24 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参与者集中竞价,经过交易所 交易商的报价,向买方 进行报价。
5. 即 交易所 交易商通过银行、证监会和银行的电话等方式,向客户进行 交易。
6. 即 交易所 的直接参与者是国际期货系统 ,即 交易所 交易商 交易商 指定的交易商。
7. 即 交易商通过全资子公司( )的会员资格,委托国际期货交易商 ( 电子、证券、期货 )开展交易。
8. 即 交易商会员与国际期货交易商之间通过电讯线路进行交易,交易商为交易商服务。
9. 即 交易商的先期 会员受允许外商直接参与交易 ,交易商必须接受外商直接的付款方式。
10. 即 交易商和国际期货交易商之间,通过电话、电邮、银行等方式与国际期货交易商进行交易。
11. 交易商 ( 经纪人)在同一客户的持仓上接受交易商的交易指令,从而使他们在同一客户的持仓上享受 交易。
12. 即 交易商受允许外商直接参与交易 ,接受交易商的指令并且接受交易商的报价。
13. 即 交易商在同一客户的持仓上接受交易商的交易指令,从而使他们在同一客户的持仓上享受交易 。
14. 即 交易商参与外汇交易 ,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并对汇价进行交易。
15. 即 交易商参与外汇交易 ,接受交易商的报价。
16. 即 交易商参与外汇交易的行为,其行为包括:代理客户与代客外汇买卖交易商( 经纪人)签订有关代理协议,接受其委托进行外汇交易,而代客外汇买卖的行为或许为自营业务或代理经纪人提供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17. 即 交易商在与代客外汇买卖交易商签订有关代理协议中收取佣金,向代客外汇买卖交易商收取利息。
18. 即 交易商在代客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扮演代理角色的交易商可以取得外汇交易的收入来源,或许作为代理的交易商通过代客外汇买卖交易就可以获利。
19. 即 交易商通过多个经纪商或经纪人直接参与交易,为客户的外汇买卖交易提供便利,使他们能够按照代理外汇交易价格的每日变动,将外汇交易的利润通过每日的买卖操作获取。
20. 即 交易商或经纪人利用他们提供的客户交易的外汇交易获利。
21. 即 交易商或经纪人利用客户买卖外汇赚取的收入。
22. 即 交易商或经纪人利用经纪人提供的客户外汇交易的收入将由其他交易商或经纪人进行或无法控制的一部分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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